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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2 17:25     来源: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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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玉林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玉林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市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玉林市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管理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和分配国家、自治区下拨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驻玉中直区直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本行政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玉林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是玉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玉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玉林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调研督查室)、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化科、应急管理处置科、火灾防治管理科、自然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综合监管协调科,共12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决算为本部门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2024年度玉林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公开决算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599.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94.9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16.53万元,增长24.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7.53万元,为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及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24.72万元,增长25.56%,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预算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投入;二是上级下拨应急领域补助资金;三是年度内新招录人员产生的增人增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7元,下降31.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无增加。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无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无增加。

6.其他收入7.0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33.27%,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社部门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缴费的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加。

8.上年结转和结余4.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99万元,下降82.64%,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加快业务经费资金的支付率。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599.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94.9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9.88万元,增长23.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4.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提供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等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2.17万元,增长679.94%,主要原因:一是政府加大力度对应急管理领域的投入;二是调整年度支出科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9.43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办赛期间应急处置及应急保障方面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实现玉林市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圆满举办,承担的临时具体事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5.56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玉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玉林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二是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73万元,增长39.32%,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增人、增资部分的正常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类)60.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增人、增资部分的正常增长。

5.城乡社区支出10.3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7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度支出科目服务应急管理领域。

6.农林水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大练兵。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12万元,下降96.76%。主要原因是:压减森林防灭火演练、大练兵规模。

7.住房保障支出(类)94.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长38.8万元,增长69.07%。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增人、增资部分的正常增长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68.5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长266.02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年度内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投入。

9.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将结余分配资金支付完毕。

10.年末结转和结余4.6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社部门转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保费及上级主管部门转入的信息稿酬等。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77.5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24.72万元,增长25.56%。其中:基本支出1038.92万元,项目支出1538.61万元。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9.0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应急管理领域的投入;二是调整年度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预算及决算使用的支出科目不同。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主要是预算及决算使用的支出科目不同。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增加玉林市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的安保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应急处置及应急保障方面工作。

1.其他体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3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为确保玉林市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圆满举办,完成上级交办的应急处置及应急保障方面工作。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4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增人增资正常增长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数为1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根据政策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主要用于玉林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6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增人增资部分的正常增长。主要用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40.2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增人增资部分的正常增长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支出。

4.公益性岗位补贴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2.6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公益性岗位人员变动部分的差异。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49万元,支出决算为6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7%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增人增资追加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35.89元,支出决算为36.27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增人增资部分的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在职职工按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预算及决算使用的支出科目不同。主要用于玉林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在职职工按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2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2.83万。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增人增资部分的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在职职工按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增人增资部分的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在职职工按比例计缴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收支矛盾的影响调减年度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0.94万元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核算时调整科目。

1.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0.94万元用于森林防灭火演练、大练兵等业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核算时调整科目。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万元,支出决算为9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增人增资部分的增加。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58.20万元,支出决算为94.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增人增资在职职工按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04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3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一是完成上年度项目应支未实现支付的款项;二是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增人增资部分增加;三是年度内财政预算资金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投入。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45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二层单位增人增资,增加相应的支出及增加项目部分的追加。主要用于玉林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和玉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专家劳务费等方面的支出。

2.事业运行年初预算数为28.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58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度内追加的事业单位增量绩效。

3.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2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度内开展应急管理相关业务部分款项未能实现支出。

4.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4.3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上级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我市开展洪涝灾害救援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9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9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增人增资对人员工资福利的追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增人增资对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进行追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政策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二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立功)嘉奖人员进行奖励。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7万元,下降31.03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38万元。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

(一)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因支付政策影响未能实现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8 %,比上年增加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新增下拨特种救援车辆4台;二是我市因灾害发生接待上级派出检查、督查组及专家指导处理灾害事故,年度内公务接待活动频次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应急管理局机关、2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新增下拨特种车辆4台,增加车辆台数。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防灾救灾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及2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保有量为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万元,平均每辆1.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我市因灾害发生接待上级派出检查、督查组及专家指导处理灾害事故,年度内公务接待活动频次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批次,人次28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0.5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29元,增长17.72%。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下属二层单位资产运行维护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54. 9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5.0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由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管理车辆4台。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预算数1391.05万元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在资金的使用上,部门严格按照财政相关制度和办法执行,确保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合法合规,没有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的情况。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金的支付和会计核算。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合理计划和申报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实现财政预算支出的效率和效益。项目的开展有力推动了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了应急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同比“三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项目经费的投入推动了我市应急管理事业向稳向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实施项目13个,项目支出总额1548.99万元。本级项目5级项目支出405.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8个,对下转移支付1143. 39万元,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669.97万元占项目总数69. 23%,占项目支出总额43.25%4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879.02元,占项目总数30.77 %,占项目支出总额56.75%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度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受政策因素影响,年度预算紧张,导致部分项目预算资金年度内未能实现支付,因此未能达到序时进度要求。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整体填报质量存在不足,部分指标的设定内容还不够准确,个别指标的设定内容较为笼统,对项目涉及内容的分解程度与细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绩效目标的可量化仍存在欠缺;二是预算实际支付进度和既定支付进度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加强,2024年受政策因素影响进一步加大,存在预算实际支付进度和既定支付进度的及时性和均衡性问题比较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统筹年度工作,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编制的预算开展工作,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支付计划的,与财政部门及时会商制定资金支付计划;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向单位领导和各业务科室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从各履职科室压实责任,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鲜明导向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业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8.51分,自评等级为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9.05万元,执行数为175.57万元,完成预算的45.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年初设定预案演练3次,实际完成3,年度内根据预案开展专项演练及综合演练,提高了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事故处置能力;二是年初设定培训1000/次,实际完成1000/次,年度内完成本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等业务培训,提高了辖区内应急管理系统人员业务技能;三是年初设定发放宣传资料20000,实际完成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9.19” 消防日等专项宣传及业务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了解防灾减灾常识及避险能力;四是年初设定执法、检查督查次数120次,实际完成120次,年度内精准执法与帮扶行动并举,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中向好;五是年初设定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业务,年度内圆满完成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救灾业务及上级交办的任务,快速有效应对处置了“5·27”城市内涝“6·3”洪涝灾害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年初设定会议数量25次,实际召开应安委办等各议事协调机构各项会议25次,高标准保障了各类会议的召开;七是年初设定接待人数150人,实际接待人次282人次,完成年度接待任务及各类督查检查、事故调查组等各类接待任务;八是年初设定聘请专家50人次,实际完成50次,结合“九大行动对全市重点企业开展集中会诊及企业帮扶行动,夯实了企业本质安全。项目目标完成率100%,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科室对绩效设立及运用还存在差距,内部绩效整体转化运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预算项目绩效编报、自评不够准确,编制缺乏专业性。三是目前财政资金有限,全市生产安全监管能力滞后,生产安全领域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来年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科学、合理设定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可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三是根据生产安全新形势新任务,科学统筹安排生产安全经费预算,在资金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业务经费”等13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自评得分、主要产出及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业务经费2024年开展了8项中心工作,年初设定预案演练3次,实际组织专项演练及综合演练3次,进一步提高了生产安全、自然灾害救援能力;年初设定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2万份,实际完成了2万份,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范常识;年初设定执法检查120次,实际完成120次,实现了强监管严执法,有力保障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中向好;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等各类业务培训年初设定了1000人/次,实际完成了1000人/次,提高了监管人员、救援人员业务能力,压实了管理人员责任;年初设定聘请安全生产专家50人次,实际完成50人次,高位推进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年行动,集中把我市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企业开展集中会诊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及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根据年度以自治区“八大行动”为基础增加“服务企业建设年行动”,聚力“九大行动”,全年实现重点指标“三下降”。通过项目的投入,2024年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遏制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护航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发展环境。自评得分88.51分,自评等级为二等。

2)玉林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为上年度完成的项目未实现支的项目款,普查经费由我局统一协调划拨到市直普查相关部门。主要完成了辖区内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六大类自然灾害的风险要素全面调查,突出地震、洪水、台风、地质灾害和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基于国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与制图系统,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设区市1:10万、县级1:5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编制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建立全市各涉灾行业之间基础数据共享机制、从县到国家的信息贯通机制,实现常态化的数据共享、更新维护,研发相关应用软件。通过普查完成地质灾害等六大类自然灾害分布图、报告及数据库的建立,实现从县到国家的信息数据共享,实现我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一张图”、智慧化。自评得分90,自评等级为二等。

3)政府批准聘用人员经费。经费用于政府同意我局以聘用编外人员的形式解决专业急需人才10人。年度内实现聘用人员9名,经费用于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编外人员协助局机关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工作,一年来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自评得分99.03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4)单位自聘人员经费。经费用于支付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及局往年聘用的人员。年度内实现聘用人员11名,经费用于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编外人员协助局机关开展后勤保障、应急救援设备车辆、文件办理、会务保障等工作,一年来保障单位运行发挥重要作用。自评得分94.47分,自评等级一等。

5)航空森林消防和航空应急救援经费。2024年完成对我市空中救援力量的业务委托,有力保障森林防火、自然灾害的救援任务。项目的投入充分发挥了航空救援任务服务范围广、应急响应快、处置措施强的尖兵优势,提高了我市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能力和时效。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6)应急管理专项经费,为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用于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综合应急演练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赋能增效,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提供有力保障。自评得分87.36分,自评等级为二等。

7)玉林市企业可持续发展项目(SCORE)建设试点企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根据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通知,玉林市被确定为开展企业可持续发展项目(SCORE)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我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该项工作,将我市2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纳入试点建设,通过实施试点建设工作,企业可持续发展项目(SCORE)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广泛提升我市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难题中发挥积极作用。自评得分82.17分,自评等级二等。

8)特种作业成本补助经费。为自治区提前下达的预算经费245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补助类资金,分别完成华港、安立、市一职中三个考点特种作业考试点补助;20241-12月考评员、考务人员劳务费用支付。顺利完成2024年项目规划的全部绩效目标。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资金的投入切实提升我市特种作业考试场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有效的提升我市特种作业考试场所的服务和评价水平。自评得分88.86,自评等级二等。

9)2023年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玉林市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为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29.998万元,该项目资金为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分别完成了年度组织的森林防灭火综合演练、森林救援队伍集训训练、森林防火宣传等。资金的投入有效提高了森林消防队伍救援的综合能力。自评得分88.86分,自评等级为二等。

10)特种作业成本补助经费。为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210万元,该项目资金为2023年结转项目资金。分别完成华港、安立、市一职校,三个考点特种作业考试点补助;20231-12月考评员、考务人员劳务费用支付。顺利完成2023年项目规划的全部绩效目标。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资金的投入切实提升我市特种作业考试场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有效的提升我市特种作业考试场所的服务和评价水平。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一等。

11)基层智慧应急系统建设。为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30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跨年度结转项目资金,项目的投入为市应急管理赋能增效,不断提升优化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升级微信公众号服务应急资源管理、视频号运营等平台的运营维护,整合了共享资源,形成共享、集成、智能的微应急管理平台。该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12)学青会办赛经费。为自治区当年下达的补助资金19.427万元,项目的投入保障了“学青会”期间场馆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置保障,实现了赛事期间妥善处置各项应急事项,有力保障了辖区内赛事安全。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13)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为自治区下达的预算经费500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补助类资金项目的投入提高了政府物资、救援设备的储备能力,及时有效救助灾区群众生活、灾民转移安置,发生自然灾害类或安全生产类灾害时能迅速有效组织救援。自评得分95.38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绩效自评是根据部门履职目标对年初各申报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进行梳理压实业务科室责任真正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无挤占、挪用、串用等现象。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提高处置自然灾害事故,通过项目的开展有效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全市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有效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促进辖区内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度玉林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公开决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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