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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G80广昆高速北流路段“7·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3-12-04 18:00     来源: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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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60117分,在玉林市G80广昆高速361km+700m处(北流路段,广州往南宁方向)发生一起3人死亡、1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和玉林市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切实取教训,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玉林市G80广昆高速北流路段“7·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同志担任副组长和成员,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下设技术(应急评估)组、管理组和综合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领导同志参与事故调查相关工作。

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指出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玉林市G80广昆高速北流路段“7·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相关情况

(一)涉事故车辆情况

1.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品牌型号:北方牌BFC6127W4,发动机号码ML10DB00008,车辆识别代号:LA9WA2E33BBBFC041,登记所有人:玉林市岭南平安客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实际出资人:黄开军该车使用性质:公路客运,核定载人数:47人,初次登记日期20111219日,车辆登记机关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有效期至20231231日,该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有效期至20231229日,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有效期至20231221日、第三者责任险有效期至20231024该车由黄开军私自安装未经标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经查,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AA09010156客运班线经营期限20211213日至20251230日。起点:玉林市,讫点:广州市,主要途地:北流容县岑溪罗定云浮肇庆广佛公路。停靠地点:无停靠地点客运班线类型:一类客运班线,日发班次下限:11由玉林市交通运输局核发道路运输证,证号:桂交运管450901530422经营范围:班车客运一类,道路客运类型划分及等级为大型高一级,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至20221221日止;该车近三年共有23条交通违法记录,已全部接受处理完毕;无交通事故记录,无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2.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欧曼牌BJ4259SNFKB-CA,发动机号码76722648,车辆识别代号:LRDS6PEBXLR049058登记所有人:鑫世通(苏州)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出资人:王俊红该车使用性质:货运,核定载质量:40吨,初次登记日期2020113,车辆登记机关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有效期至20231130该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曲靖中心公司陆良县支公司投保动车商业保险有效期至2024610日,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有效期至2023117,该车安装有经标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经查,该车取得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证》,证号:苏交运管32050619802发证机关为苏州市吴中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证审验至202311月止;该车近三年共有8条交通违法记录,已全部接受处理完毕;无交通事故记录,无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3.EU091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品牌型号:通华THT9356TJZ,发动机号码:无,车辆识别代号:LJRC14279L2037044登记所有人:鑫世通(苏州)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出资人:王俊红,该车使用性质:货运,核定载质量:31380kg初次登记日期2020114,车辆登记机关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有效期至20231130

经查,该车取得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证证号:苏交运管()32050619807发证机关为苏州市吴中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证审验至202311月止;该车近三年无交通违法记录,无交通事故记录。该车无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处罚记录。

(二)涉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商家任,KY3858号大型卧铺驾驶人(事故中死亡),男,汉族,19721216日出生,住址:广西南宁市横州市南乡镇板路社区沙劲村15201由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机动车驾驶证,证号:452************537,准驾车型:A1A2,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199472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204472日。由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452************537,初次领证日期:2002923日,有效期2026318日。

经查,商家任驾驶证申领、增驾以及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符合规定和要求,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相符。近三年来共有4条交通违法记录,已全部接受处理。无交通事故记录。

2.王俊红,苏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男,汉族,19771110日出生,住址: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文化街100号附2室,由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号:530************033,准驾车型:A2E,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02510日,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2025510日。

经查,王俊红驾驶证申领、增驾以及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符合规定和要求,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相符。近三年来共有8条交通违法记录,已全部接受处理。无交通事故记录。

(三)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1.玉林市岭南平安客运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平安客运公司”),成立日期:1991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00200420747K;法定代表人:高明清(身份证号:452*************14);地址:玉林市火车站货台路;经营范围: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桂交运管许可(玉)字450901000011,有效期至20221231日;经营范围:班车客运[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县内)、四类(毗邻县间)],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县际、县内)]平安客运公司是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公司”)的子公司,独立法人。

平安客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平安客运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是还存在未落实的情况且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主要表现如下:

1高明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未与驾驶员签订有安全责任状。202211月起至事故发生都没有与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责任人和司机签订责任状;二是未能有效落实公司有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未能落实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唐发明,专职安全员高超军、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三是没有有效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未及时消除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存在证件失效[3]营运和车辆动态监控脱管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唐发明,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一是未能有效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是未能有效督促落实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存在证件失效营运和车辆动态监控脱管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高超军,专职安全员。未能对已检查出来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存在证件失效营运和车辆动态监控脱管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4)平安客运公司,一是未能有效落实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202211月起至事故发生对车辆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的司机未能落实培训、教育、考核、防止疲劳驾驶等相关规定。二是未能有效落实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02211月起至事故发生对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未落实年度审核、检验、临近报废管理、车辆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相关规定。三是未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督促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已发现证件失效运营的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鑫世通(苏州)运输有限公司[4](以下简称“鑫世通公司”),成立日期:2020730日,营业期限: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223TJ41M1/1;法定代表人:李家运(身份证号:341************13X);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甪直大道38号中珠广场7/8号楼501室。经营范围:①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②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须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二手车鉴定评估;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室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苏交运管许可(苏)字320506002383;有效期至2024119日,审验有效期至2023923日;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鑫世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鑫世通公司建立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全员岗位职责并签订责任状,按要求开展了年度全员教育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当然鑫世通公司也存在有未落实的情况,但是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

3.岭南集团公司,成立日期:19971013日,有效期至202710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00708650543J;法定代表人:高明清;地址:玉林市一环西路56号(原玉林市外环南路东侧);经营范围:客运站经营、班车客运(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包车客运(县内、县际、市际、省际)、普通货运、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汽车(除九座以下乘用车)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运输许可证号:桂交运管许可(玉)字450901000010号;有效期至202687日;经营范围:客运站经营、班车客运[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县内)、四类(毗邻县间)],包车客运[省际、省内(市际、县际、县内)]

岭南集团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岭南集团公司建立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也存在有未落实的情况,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章第三十三条明确了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职责。202211月,平安客运公司不具备经营一类、二类、三类班车客运的资质,其名下车辆动态由岭南集团公司进行监控,但岭南集团公司对桂KY3858号大型卧铺的动态监控脱管,同时伪造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动态监控数据,但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

(四)事故道路情况及道路交通环

1.道路环境

事故现场位于G80广昆高速公路北流市境内,双向四车道及两条应急车道,设计时速120km/h,事故地点位于广州南宁方向361km+700m处,路基宽度28m,行车道宽均为390cm,应急车道宽均为340cm。现场呈东西走向,东往广州方向、西往南宁方向。道路中心有绿化带及护栏分隔。道路清晰可见,道路平直、为干燥水泥路面,路面平坦完好。根据事故现场照片结合实地勘验、调阅施工相关材料和委托检验鉴定结论分析,该路段施工手续齐全、标志标线设置符合规范。

2.天气情况

根据玉林市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情况表明事故发生当天北流市大里镇无降雨。广昆高速公路北流路段2023760008时无降雨;气温2735,北风34级,其中0117分为晴天。

)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以事故现场广州往南宁方向的应急车道右侧边线为基准线对事故现场进行丈量,丈量单位:cm。以公里桩“361km+700m为基准点对事故现场进行定位。

1.事故现场车辆痕迹情况

在现场广州往南宁方向的应急车道有一辆大型卧铺客车KY3858(下称甲车),甲车车头朝西车尾朝东方向,甲车车头严重损坏变形、左右两侧挡风玻璃部分破碎脱落、尾部挡风玻璃破碎脱落、仪表台及方向盘严重损坏,其右前后轮至基准线距离分别为110cm165cm,其右前轮至右后轮的垂直距离为590cm。在现场甲车的前方应急车道内有另一辆大货车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下称乙车),乙车车头朝西车尾朝东方向,乙车挂车尾部车厢及保险杠损坏变形,其右前后轮至基准线距离分别为5cm75cm,其右前轮至右后轮的垂直距离为1440cm。甲车右前轮至乙车右后轮的垂直距离为720cm

2.事故现场路面痕迹情况

在现场甲车后方广州往南宁方向的右侧行车道上有甲车轮胎的侧滑印AB。其中AB起点至基准线的距离分别为430cm640cmA起点至B起点的垂直距离为170cmA起点至基准线的垂直距离为4000cmAB的长度分别为7480cm7310cm。现场甲车后方应急车道内遗留有甲车右侧后视镜CC至基准线的距离为60cmD为散落物,散落物为甲乙两车零部件及车上物品,散落物面积为8430cm×740cm

(事故现场图)

3.两车轨迹情况

1)事发当日KY3858号大型卧铺车轨迹,2023752027分从广东东莞金山四路路口出发,2052分途经厚街收费站,2110分途经南沙大桥卡口,2131分途经佛江高速南二环高速卡口,2244分途经江罗高速卡口,2348途经云罗高速卡口,2355分途经筋竹-横垌卡口,760008分途经归义-筋竹卡口,0013分途经岑水互通卡口,0016分途经岑溪南枢纽卡口,0020分途经广昆高速276km+740m卡口,0058分途经广昆高速336km+480m卡口;一直由商家任驾车,直至事故发生中途未停车休息。

2)事发当日苏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轨迹,2023751504分从广东深圳坪山站上高速,中途在三个服务区停车休息,事故发生前进入云罗高速附城服务区,2023752214分入,2023752245分出。一直由王俊红驾车,直至事故发生。

4.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乘客系安全带调查情况

通过对乘客的调查,结合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内的车辆检验检查,共有5名乘客未系安全带。

(六)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商家任,男,汉族,19721216日出生,广西南宁横州市南乡镇板路社区沙劲村15201号人,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经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商家任系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及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死亡。

2.梁宾男,汉族,1976917日出生,广西钦州灵山县那隆镇那垌村委会九队17号人,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乘客,在事故中死亡。经玉林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梁宾系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3.谢雪萍,女,汉族,198199日出生,广西钦州灵山县石塘镇镇安村委会根竹塘村1571人。KY3858大型卧铺客车乘客,在事故中死亡。经玉林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谢雪萍交通事故致严重胸部损伤而死亡。

4.劳俊康,男,汉族,1986102日出生,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塘坡村委会九队1号人,KY3858大型卧铺客车跟车员事故中受轻伤。

5.直接经济损失

调查组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七)有关鉴定结论

1.驾驶员酒精、毒品检验

1商家任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驾驶人。经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商家任玻璃体液中未检测出乙醇成分未检测出常见毒品常见医用合成类药物2类毒()物成分

2王俊红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人。经南宁市中一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王俊红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成分经玉林市公安局州分局现场检测,王俊红尿液中未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吗啡、氯胺酮,检测结果呈阴性。

2.肇事车辆车速鉴定

经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事故时, 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苏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客车桂K集装箱半挂车由东往西行驶,随后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前部与苏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集装箱半挂车尾部位于事故现场路面北往南方向第一条行车道内发生碰撞。

  1. 事发时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碰撞瞬间的速度约为94km/h
  2. 事发时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号重型挂集装箱半挂车的行驶速度约为17km/h。未发现苏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无法正常提速的情况。

3.车辆技术鉴定

1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经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制动系不符合技术标准、转向系性能无法检测、行驶系不符合技术标准、前照明信号装置在事故中损坏,其余照明信号装置未发现异常。

2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经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制动系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转向系性能符合技术标准、照明信号装置可以正常使用、行驶系不符合技术标准

3EU091号重型挂集装箱半挂车,经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制动系性能符合技术标准、行驶系不符合技术标准、照明信号装置在事故中损坏、后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后下部防护装置符合技术标准。

4.车辆装载情况

1)事发时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载人43人,该车核载47人,未存在超员情况。

2)事发时苏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载货30200kg,核载31380kg,未存在超载情况。

5.事故现场路段路面情况

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事发时事故现场路段路面标线符合相关规范,事故现场路段纵坡符合相关规范,事故现场路段干燥水泥路面的摩擦系数区间φ的范围值为0.88-0.91、模拟潮湿水泥路面的摩擦系数区间φ的范围值为0.42-0.46

、事故发生经过

2023760117分,商号重驾驶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搭乘谢雪萍、梁宾等42名乘客;核载47人,实载43从广东东莞出发,沿广昆高速公路广州往南宁方向行驶至广昆高速公路361km+700m处时,追尾碰撞到前方同车道内由王俊红驾驶的从广东深圳出发的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型挂号重集装箱半挂车(核载31380kg,实载30200kg,造成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驾驶员商家任、乘客谢雪萍和梁宾当场死亡,乘客劳俊康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3760125分,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在广昆高速公路361km+700m处(广州往南宁方向),一辆大客车追尾一辆大货车,其中大客车车上有人员受伤且被困在车上,要求交警出警处理。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指令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以下简称“高管一大队”)赶赴现场处置。高管一大队220分到达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开展组织救援、现场勘查、疏导交通工作;医疗、消防、清障等抢险救援力量也相继赶到现场开展救援玉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交警支队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赶赴事故现场指挥现场救援相关工作。北流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大队有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和前期勘工作。

  1. 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及时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能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应急处置。目前,事故3名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已妥善处理,受轻伤人员经过医院治疗,已康复出院。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善后等工作高度重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医疗等部门接处警响应迅速,玉林市、北流市、大里镇三级党政负责同志以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同志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协调有力,救援行动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得当,工作符合程序。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善后工作期间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舆情和社会稳

、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1.商家任驾驶道路运输许可失效、制动系、行驶系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在高速路上行驶,且疲劳驾驶[5][6],未与前车保持安全制动距离[7]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王俊红驾驶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苏EU091型挂号重集装箱半挂车尾部反光标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8]且在高速公路以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时速低速行驶[9]的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3.谢雪萍、梁宾、劳俊康搭乘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与造成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平安客运公司安全管理缺失

平安客运公司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登记所有人)组织道路运输业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该公司对所属涉事故车辆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相关经营行为管理缺失对所属营运客车《道路运输证》超期、脱离动态监控管理系统、未依照审批站点、线路经营等行为失管,发现存在问题未及时按规定纠正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使所属营运型挂号重型3858大型卧铺客车长期在外持失效证件营运,直至酿成事故。

2.黄开军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的实际控制人,组织非法道路客运经营活动20221010日,黄开军与平安客运公司签订《经营客运合同书》,但是不按审批站点线路行驶,擅自将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长驻在广西灵山县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黄开军对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观念淡薄,履行其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失效下仍从事客运经营活动,属于非法营运。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一)企业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问题依然存在

1.平安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

平安客运公司,未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未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平安客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存在持失效证件营运和车辆动态监控脱管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平安客运公司重组期间道路运输许可证失效,所属车辆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2.岭南集团公司伪造动态监控数据

岭南集团公司,在平安客运公司重组期间负责车辆动态监控,存在伪造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动态监控数据行为。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执法职责落实不到位

玉林市交通运输部门和钦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作为道路运输的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以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认真做好客运安全监管和执法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和执法职责存在以下问题:

1.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存在漏洞

1)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内设相关科室在履职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及时督促指导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第一大队履行其管辖范围的执法职责,致使一些非法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未及时督促指导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履行其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特别是对平安客运公司许可证照的监管。三是未及时依法相应许可。平安客运公司存在证照失效、车辆营运失管失控的重大事故隐患失察。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未能及时依法吊销[10]相应许可202211月,对平安客运公司的重组申请进行审核并同意,但未对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道路运输证件及时进行撤销。

2)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第一分中心“三管三必须”落实不到位。一是工作流程空转内耗。2023年初,已经发现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作为辖区直接监管部门直至事故发生,都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监管行动停留在纸面。二是专项整治联动工作不力。57座及以上大客车及卧铺车淘汰、异地经营旅游包车管理、道路运输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整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治理等专项行动效果较差。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未督促平安客运公司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对营运客车《道路运输证》失效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情况失管;对营运客车未依照审批站点、线路经营,违规营运失察三是按职责组织开展对我市客运行业普遍存在的挂靠经营现象进行针对性有效治理工作。仍然存在“挂靠经营”脱管行为[11]平安客运公司事故车辆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是挂靠车辆,且挂靠行为长期存在。事故车辆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实际拥有人不是平安客运公司,是造成事故客车、驾驶员失管失控的主要原因。

2.对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的查处整治不力

1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存在执法“宽松软”。2023年年初,虽把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在灵山县非法营运的线索函告了钦州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但未进行跟踪落实。未严格加强道路客运企业执法检查,对平安客运公司和岭南集团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对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非法营运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取缔[12]

2灵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对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长期在灵山至广东从事非法客运查处不力。

3钦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指导灵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道路运输监管职责;未及时打击制止KY3858大型卧铺客车非法经营行为。

(三)属地监管履职不到位

灵山县人民政府,未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未有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未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打击制止KY3858大型卧铺客车非法经营行为。

(四)高速公路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权责缺失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全区路政执法机构编制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31号)、《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自治区本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第二条第六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五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六支队主要职责:负责贵港、玉林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自治区事权的内河航道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监督管理工作。但在行政执法目录中没有高速公路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事项,因此,我高速公路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权责缺失。

、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涉事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企业(2个)

1)平安客运公司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驾驶员商家任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缺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缺失,对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只收费、不管理,对发现非法运营的桂KY3858大型卧铺客车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制止非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1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15]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 岭南集团公司

岭南集团公司,伪造动态监控数据,虽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但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人)

商家任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驾驶员,根据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450902120230000106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岭南集团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鉴于商家任已经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3.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4人)

1黄开军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实际控制人,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道路运输证》超期、车辆脱离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的情况下仍冒险组织非法营运安排驾驶员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16],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王俊红,ELP9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EU091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驾驶员,车辆的日常维护缺失[17],夜间驾驶尾部反光标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低于每小时60公里的时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高明清平安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18]的规定,未对公司所属客车违规营运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处理和上报,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履职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高超军平安客运公司专职安全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六)[19]的规定,未对公司所属客车违规营运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督促整改,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履职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2人)

1唐发明,平安客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已经发现KY3858号大型卧铺车存在非法营运和伪造动态监控数据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在公司会议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未能及时督促跟踪专职安全员高超军落实隐患整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20]、第二十五条第二款[21]的规定。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吊销其安全生产相关资格,并处其2022年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罚款[22]

2)刘波,平安客运公司车辆动态监控负责人,同时也是团公司商家任车辆动态监控负责人,对桂KY3858大型卧铺存在动态监控脱管未及时报告反馈,伪造动态监控数据,虽与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但建议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对行政监管部门及其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分别移交玉林市、钦州市纪委监委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深刻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20条细化措施和玉林市50条细化措施要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灵山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辖区运输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确保各类生产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严防事故的发生。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客运市场管理和安全监管,加大非法营运行为整治力度,坚决清理整顿客运市场经营乱象,严禁客运车辆特别是大型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厉打击客运企业和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不断完善部门间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协同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不断强化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前置下沉监管力量,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堵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漏洞。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57座及以上大客车及卧铺车淘汰等工作,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道路客运企业特别是涉事故企业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一反三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根源,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运输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深入排查整治隐患,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教育作为驾驶员的必修内容,提高驾驶员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技能;合理安排驾驶员工作时长,杜绝疲劳驾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切实加大道路客运执法查处力度。玉林市与广东省毗邻,是往广东地区重要的劳动力输出地,两地客运交通频繁,虽然各职能部门已经有针对性的加大了查处整治力度,但公路上非法营运、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各有关部门要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道路客运执法查处力度,精准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查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对发现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经营、顶格处罚,纳入“黑名单”管理,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非法营运问题突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提请辖区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坚决打击“黑公司”。要督促客运企业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符合技术标准,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大客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组织调整升级测速取证设备,强化大客车速度管控。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机动车疲劳驾驶、驾车时拨打接听电话以及行人违法横过马路等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1玉林市岭南平安客运有限公司建立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24章(具体见平安客运公司2022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其中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治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岭南集团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章共52页,其中有: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制度。

3.20221116日,广西玉林市岭南运输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岭南客运有限公司、玉林市岭南平安客运有限公司因未达到经营一类、二类、三类客运班线的客车数量要求,该三家公司所属全部客运班线共45条及包车运力并入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该三家公司承诺在其所属客运班线及包车运力变更经营主体后180日注销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平安客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1231日,至此之后,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从20231月起至202376日,桂KY3858号大型卧铺客车从钦州市灵山往返广东深圳市,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4鑫世通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一百多页),其中有: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车辆、设施、设备案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连续驾驶机动车超出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第一款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第三款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10《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等情形,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吊销相应许可。

11《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1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17《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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