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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安监字〔2017〕51号
广西玉林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申请,我局组织技术专家对你公司年产12万吨高浓度甲醛、8万吨脲醛树脂、5万吨甲缩醛及余热发电和年产1.5万吨酚醛胶、0.5万吨白乳胶、0.5万吨丙烯酸胶、4万吨减水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附后)。
我局同意技术专家对你公司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决定对你公司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予以审查通过。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施工。
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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