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文件资料 > 部门文件

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 玉林市非煤矿山企业(包括探矿权项目、 尾矿库)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4-01-22 17:46     来源: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各有关矿山企业:

2024年玉林市在册非煤矿山215座,其中地采矿山22座,露天矿山161座,尾矿库2座,其他探矿权项目30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各地区应当明确矿山日常监管主体的规定,确定了玉林市非煤矿山企业(包括探矿权项目、尾矿库)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主体,请相关日常监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职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附件.2024年玉林市非煤矿山企业(包括探矿权项目、尾矿库)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主体名单.xls


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