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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5号)

2021-02-05 17:25     来源: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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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玉安监字〔2017〕44号)的规定以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对玉林市陆川县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结果的批复意见和处理建议,经审核,现将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管理,联合惩戒管理期限为1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现予公告。

附件:2021年第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附件

2021年第二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

纳入理由

1

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玉林市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东段3号

91450922564023806G

戴伟平

45……15

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玉林市陆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东段3号的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树脂车间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3人伤情严重、4人轻伤、有1人因身体不适住院观察)。广西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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