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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玉林城区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玉政发〔2008〕3号)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玉政办电〔2017〕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我局领导向来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局成立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小组,建立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制度,市“打非”工作组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市安委办已于
二、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为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打宣并举,从
三、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情况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我市加强了烟花爆竹的“打非”力度,各区对区周边及辖区内各镇都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2017年1月份,我市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车辆42台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186个,教育劝阻非法经营人员86人次,没收非法烟花爆竹2800多件,取缔非法经营摊点19个。
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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