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文件资料 > 规划计划

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11-16 17:24     来源: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玉安委字〔2018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玉林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1116

玉林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专项行动三年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大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陆续退出转型,部分群众为利益驱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给社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近期北流市大里镇连续发生了两起烟花爆竹燃爆事故,暴露出我市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然存在,“打非”工作仍存在很大漏洞和薄弱环节。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专项行动时间

2018年至2020年,力争经过三年持续“打非”的高压态势,杜绝我市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实现全市烟花爆竹行业高度安全平稳要求。

明确整治重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监管管理工作的实际,确定以下四个重点整治内容:

(一)未经许可或无证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和违法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持证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或“一证多厂”、“三超一改”、从厂外收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包装出售、不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和流向登记制度等行为。

(三)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经营非法烟花爆竹及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违规跨省、市、县(市、区)运输黑火药、引火线行为。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为加强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领导,成立玉林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交运局、市工信委等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二)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原则,对各执法部门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职责进一步明确。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及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行本辖区“打非”主体责任,要针对非法制作烟花爆竹活动主要是在农村、规模小、隐蔽性强、事故易发的特点,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单位、人员开展排查,对公共场所、出租房、厂房及仓库等重点区域或部位进行地毯式检查。凡发现无有效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

2.公安部门:负责对非法生产、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打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立案侦查,抓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组织者;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情节严重、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实施网上追逃,及时呈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和起诉。把好爆炸物品源头审批关,严控易燃易爆物品审批,对非法渠道交易的易燃易爆物品追查到底,切实严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爆炸物品、火工产品来源;对违反规定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区域批准、制造、买卖、储存、运输、携带、处置产品的行为通报相关部门查处。全力做好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运输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牌号、套牌汽车非法营运行为。

3.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协助公安部门查清原材料的来源,非法产品销售渠道,并排查与其相关的其它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对发生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通过追根溯源,彻底捣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链条,并依法从严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负责对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4.工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业布局调整,并按核准、备案权限对企业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

5.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的市场经营活动,依法办理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6.质监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相关生产企业。

7.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源头监管,并加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严查非法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断非法运输渠道。

切实做好2018年第四季度至2019年春节前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

岁末年初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同时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县(市、区)要切实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制定方案(10月)。一是制定我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三是充分发挥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大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将曾经有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村、户和人员列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落实责任,加强监控。

(二)明确责任、迅速掀起“打非”高潮(11-12月)。一是督促县(市、区)、乡(镇)安委会切实落实“打非”责任,组织公安、安监、交通运输、质监、工商、工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掀起新高潮;二是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追踪溯源,查清非法生产经营原材料、产品的来源、销售和运输渠道。三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死灰复燃或向周边地区转移。四是已经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县(市、区),重点摸清并登记监管好原制作机械、从业人员去向,一定要加大“回头看”力度,在本辖区内,拿出切实有效的“打非”措施,防止非法生产现象泛滥。对于“打非”措施不到位、“私炮”严重泛滥的地区,取消其奖补政策。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12-1月)。一是“市对县、县对镇、镇对村”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二是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分别于20181120日、1220日、2019120对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安委办

(五)打非工作需重点关注的事项

1.我市重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区

目前我市只有容县吉泰烟花炮竹有限公司胜利烟花炮竹厂、财兴烟花炮竹厂三家为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除此之外在我市任何其他地点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非法生产。从我市近几年的“打非”情况看,我市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北流市大里镇、六靖镇、玉州区大塘镇、城北街道、陆川县清湖镇、博白县龙潭镇、沙陂镇、旺茂镇、兴业县小平山镇、卖酒镇等,这些乡镇为“打非”重点区域。

2.打非工作需重点监控的对象

近几年来,我市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及玉林市的要求,努力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转型,我市原有28家生产企业,现仅剩3家,退出的25家生产企业涉及从业人员上千人,这部分人失去工作岗位后,由于懂得制造烟花爆竹的技术,很可能私自生产,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安监局对退出企业的原工人要登记造册,指导相关人员负责日常监管。

3.打非工作需关注的重点部位

现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越来越隐蔽,窝点分散,流动频繁,规模小、单个窝点从业人员少,主要利用村庄废弃危房、山坡工棚、天然洞穴等点作为生产点,这些部位要列入重点排查对象,而且要不定期反复突击检查打击。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桂安委〔20157)有关精神,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打非”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都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拿出本辖区本系统“打非”细化措施,制定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员(姓名、职务、手机)等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形成县对镇、镇对村、村对户的专人分片负责机制,凡是在所属区域发生非法生产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落实本辖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二)加强配合,标本兼治。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烟花爆竹行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三)依法依规,强化惩处。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掀起舆论氛围。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各县(市、区)要设立“打非”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社会监督举报的奖励机制,公开安全生产“打非”举报热线,动员全社会参与“打非”工作。

市将组织有关单位,不定期派出督察组,随机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各有关部门的“打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形成书面汇报,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主要领导。

请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年1120日前,将本辖区本系统“打非”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报送市安委办(市安监局),邮箱:YLAJJ3K@163.com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每月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以便汇总报市政府。联系电话:0775-2336028,邮箱:YLAJJ3K@163.com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