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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应急字〔2019〕10号
本局各科室,监察支队: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年度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推动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三、重点执法内容
(一)非煤矿山
继续开展尾矿库隐患、地下矿山防跑车、中毒窒息和采空区垮塌等专项治理,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小型露天采石场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不足、无上山公路、未超前剥离,不按设计分台阶或台阶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地下矿山重点查处通风系统不完善、作业班组未配备气体检测仪、入井人员不佩戴自救器、未按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井下火灾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尾矿库重点查处停用废弃尾矿库闭库、销库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地质勘探重点查处未履行“三同时”、未按设计施工、无风作业、以探代采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
把《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定标准(试行)》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以管控重大风险点(重大危险源)为重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责任制建设、动火检维修等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设计安全诊断、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容易引发事故的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遏制特殊作业环节事故。
(三)烟花爆竹
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标准(试行)》规定,突出对生产企业一证多厂、转包分包、“三超一改”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执行“六严禁”有关要求。
(四)工贸行业
继续深入开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冶金企业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组织各行业重点对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涉及粉尘爆炸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水泥、陶瓷和造纸生产企业及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进行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五)中介机构
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治理专项检查,加强对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审等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技术服务违纪违法行为。
(六)应急管理
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企业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规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和管理。
(七)安全培训
继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企业安全培训管理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四、执法重点单位和频次
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局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计划和执法检查工作日,并将执法检查计划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和完成期限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并落实负责人(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86号)要求,加强对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执法计划顺利实施。
(二)注意做好上下衔接。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管理原则,量力而行,突出不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重点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检查对象和频次,按照尽可能扩大检查覆盖面又不重复的要求,加强与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有机衔接,做到上下联动。可以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中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办理好《现场检查方案》审批工作,明确检查的时间、内容、重点、方式和执法人员等。执法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填写好《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需要责令企业整改或采取措施的,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并按时进行复查验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相关的执法文书,做到执法检查闭环管理。检查发现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处理。要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将“强监管、严执法”活动融入到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中去,参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广西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执法手册(试行)》和《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
(五)严格执法考核监督。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落实执法人员廉洁从政责任,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按照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相关的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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