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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玉应急字〔2025〕4号

2025-04-07 18:00     来源: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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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547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要方略要求,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统筹执法力量,实施精准规范执法力争实现“七个百分百”执法工作目标,即: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重点执法事项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100%,事故隐患按期复查率100%,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100%,“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率100%。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提供坚实保障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和《玉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求,结合我局监管职责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监督检查对象和重点执法内容

(一)非煤矿山。按照设计生产建设和作业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地下矿山动火、提升运输、机械通风、顶板管理、水害防治、采掘作业、供电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露天矿山边坡和台阶管理、运输车辆管理、破碎系统安全防护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尾矿库排洪系统、坝体稳定性、干滩长度等重点环节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生产装置带病运行管理情况,变更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危险化工工艺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从业人员资质学历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情况,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烟花爆竹行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变更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管理情况,“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生产超标违禁产品情况,硝酸钾、高氯酸钾等烟花爆竹原材料流向登记管理情况,建筑结构对标改造情况。

(三)工贸行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物资及装备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四)安全技术服务重点监督检查事项。机构租赁资质、挂靠、出具失实或者虚假报告情况,资质条件保持及从业情况。

应急预案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应急处置卡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应急预案评估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情况。

、执法重点单位和频次

结合实际,根据职责任务,制定本局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计划和执法检查工作日,并将监督检查计划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和完成期限分解到各相关科室(支队)并落实负责人(见附件)。

、工作要求

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融入到固本强基“治本攻坚”“执法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中,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分类分级精准执法,压实属地监管职责,除了上级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形外,涉企行政检查依法合理确定行使层级,市县(市、区)两级均可行使的,一般交由县级行使;有重大影响或跨区域的原则上由市级负责,明确为市监督检查的企业由市机关监管科室和支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加强市县(市、区)两级联合监督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杜绝无实际内容的入企检查,避免执法扰民扰企。严禁政府议事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测检验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公开现场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

(二)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严格《现场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记录》制作,对标对表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实行有效闭环管理。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间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交和执法协助。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依法移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刑案件。坚持规范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推行包容谨慎监管理念,督促引导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化解风险。

(三)严格提升执法质效严格规范穿着执法制服、佩戴标志,亮证执法,树立执法权威和震慑力;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加快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全流程线上制作文书和电子档案管理。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采用线上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加强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各监管业务科室要以上率下,至少移交1个典型行政处罚案例

(四)联合执法。围绕玉林市“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参与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推行场景化监管措施,网上监管措施方式。配合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以及各园区,围绕事项、主管部门、职责依据、对象、措施、涉及部门、制度规则、协调机制、内容公开“九要素”,谋划危险化学品监管“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场景,建立风险监管制度,完善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分析评估、证据互认、联合检查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和优化营商环境。

严明执法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坚守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依法行政,廉洁文明自律。严禁接受被检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严禁参加被检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强制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树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发现有违纪情况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强化执法结果运用。发现监管对象违法行为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按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和媒体曝光,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附件:各科及执法支队202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非煤矿山2025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负责人:林家庆

一、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容县、兴业县、陆川县、博白县。

(二)重点企业

1.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风险等级(C级、D级)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

2.检查家数:共执法检查6家上述类型的矿山企业,具体名单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呈报局领导决定。

(三)重点执法检查内容

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评价、设计、培训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及外包工程管理情况;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采空区及顶板分级管理情况、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露天矿山:开采方式情况、采掘作业管理情况、运输系统及破碎系统情况、边坡管理情况;尾矿库:库区活动情况、坝体管理情况、防排洪情况、安全监测监控情况。同时,联合消防支队对矿山地面建筑物消防情况进行检查执法。

(四)执法检查频次和完成期限

1.执法频次:不少于1次/年。

2.完成期限: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呈报局领导决定。

(五)执法检查方式

会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采用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二、非煤矿山科2025年执法检查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92日)

2025年共365日,其中: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共119日,全年每人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19=246日。

本科室总法定工作日=246×本科室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人数=246/人×2人=492

(二)非执法工作日(250)

包括:1.参加生产安全举报、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20个工作日;2.牵头或参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的督导检查、考核行动:预计30个工作日;3.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建档、跟踪整改等方面工作:预计60个工作日;4.完成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国家矿监局广西局、玉林市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预计40个工作日;5.开展平时督导检查及服务企业工作:预计40个工作日6.行政许可审查、核查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预计60个工作日。

(三)其他工作日测算(230日)

包括:1.局机关组织各种习、会议、党建活动:预计40个工作日;2.参加各种培训、考试、考核:预计40个工作日;3.参加自治区、玉林市工作会议、国家矿监局、应急管理厅各种会议:预计30个工作日;4.本科室人员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婚丧假:预计40个工作日;5.参加本局汛期等中心工作以及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演练等:预计30个工作日7.撰写各种信息、报表、汇报、总结等:预计50个工作日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12日)

全年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检查工作日=492-250-230=12日。

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可以机动调整。


附件2

危化202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负责人:谢敏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和领域

1.重点区域:兴业县、博白县

2.重点领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

(二)重点企业

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抽查2家。

2. 市级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08家),抽查3家。

(三)重点执法内容

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2.企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自动控制、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3.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5.企业动火作用、检维修作业、常压密封作业、带压开孔作业、承包商作业管理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6.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执法频次和完成期限

1.执法频次:对抽查的企业检查1次/年

2.完成时限:按季度时间进度完成执法检查。

(五)执法方式

采取随机”、明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

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容县、博白县。

(二)重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1.烟花爆竹类批发企业(17家),抽查4家。

2.烟花爆竹类零售店(点)2085个,抽查3家。

(三)重点执法内容

1.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三库”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批发企业、零售店(点)是否存在超量和未经许可的仓库储存烟花爆竹,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和采购、销售未张贴产品包装标识条码的产品。3.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执法频次和完成期限

1.执法频次:对抽查的企业检查1次/年

2.完成时限:按季度时间进度完成执法检查

(五)执法方式

采取随机”、明查暗访等方式。

三、危化科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38日)

2025年共365日,其中: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共119日,全年每人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19=246日。

总法定工作日=246/人×3人=738

(二)执法工作日(702日)

包括: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45个工作日;2.开展案件调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36×3=108个工作日;3.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建档、跟踪及整改复查等方面工作:25×3=75个工作日;4.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15×3=45个工作日;5.参与听证、行政应诉、督办事故案例分析会、事故警示教育等方面工作:10×3=30个工作日6.参加业务培训、学习:25×3=75个工作日;7.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和相关考核工作:20×3=60个工作日;8.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局相关工作会议:60×3=180个工作日;9.检查指导县(市、区)危化股工作8×3=24个工作日;10.人员法定年休假:20个工作日;11.参与党群活动:10×3=30个工作日;12.参与乡村振兴、植树等活动:10个工作日。

(三)执法工作日(36日)

全年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38-702=36日。

(四)如遇特殊情况,可以调整。

附件3

工贸202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

                                   负责人:黎志军

一、执法检查范围

(一)执法范围: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科学界定玉林市辖区内的工贸行业企业。

(二)执法企业:5家(含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工贸企业)。

(三)执法内容

1.重点监督检查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点监督检查事项,《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第10号令)
    2.专项监督检查事项: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检查事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4项重点检查事项,警示标志、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应急预案情况等。

)执法频次及完成期限

1.执法频次:至少检查1次;

2.完成期限:202512月底前完成。

)执法方式

结合实际采取“双随机”、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492日)

2025年共365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119

全年每人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19= 246日。

工贸科总法定工作日=246/人×2(人)=492

(二)非执法工作日测算(482日)

包括: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5个工作日;2.参加区厅、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安委办等有关单位开展的中心工作及会议,34个工作日;3.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建档、跟踪及验收等方面工作,40个工作日;4.推进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行动、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及工贸其它专项整治工作,190个工作日;5.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60工作日。6.局机关组织学习、培训、会议,51个工作日;7.本科室人员病事假、法定年休假:32个工作日;8.撰写本科室总结、汇报、文件、报表统计等工作:30个工作日;9.处理OA文件等其他日常工作事务30个工作日。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10日)

包括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在内,工贸科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92-482=10日。执法以科室为单位,须两人以上共同参与,实际执法日为5工作日。


附件4

执法支队202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负责人:沙行佳

一、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区域:市管开发园区

(二)重点领域: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常生产或建设的矿山企业、工贸涉爆粉尘企业

(三)重点执法内容

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安全规范情况,对在企业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执法检查频次和完成期限

1.检查企业及频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次,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2家次,非煤矿山企业2家次、工贸企业2家次

2.完成期限:202512月31日前。

(五)执法方式

采取“双随机”、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

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738日)

2025年共365日,其中: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共119日,全年每人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19=246日。支队实际执法人员3人。

支队总法定工作日=246/人×3人=738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396日)

包括: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30个工作日;2.参加专项执法活动:预计20×3=60个工作日;3.开展案件调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预计40×3=120个工作日;4.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建档、跟踪及整改复查等方面工作:预计30×3=90个工作日;5.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预计10×3=30个工作日;6.参与听证、行政应诉、督办事故案例分析会、事故警示教育等方面工作:预计10×3=30个工作日;7.组织、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行动:12×3=36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322日)

包括:1.参加业务培训、学习:预计15×3=45个工作日;2.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和相关考核工作:预计20×3=60个工作日;3. 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及我局相关工作会议:预计15×3=45个工作日;4.检查指导县(市、区)执法大队工作预计3=21个工作日; 5.参与防汛工作20×3=60个工作日,6.支队人员法定年休假:10×115×2=40个工作日;7.参与党群活动:预计5×3=15个工作日;8.参与乡村振兴、植树等活动:预计12×3=36个工作日

(四)全年支队执法检查工作日(20日)

全年支队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738日)-其他执法工作日(396日)-非执法工作日(322日)=20日。

测算说明:

    1.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x行政执法人员数=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备注:2025年全年365日,除去13个国家法定节假日、104个双休日,另外,广西“三月三”2天,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广西放假日=365-13-104-2=246天。剩余为法定工作日246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工作计划和参照近三年执法工作日平均数或者实际工作日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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