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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玉林市正在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本周以来(2025年12月22日—26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重拳出击,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保持了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本周共出动检查人员131人次,查处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4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3103件(箱),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人。
案例1:2025年12月23日下午,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爆大队联合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城北派出所在城北街道城北开发区停车场仓库内查获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扣各类烟花爆竹147箱,2名违法人员已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案例2:2025年12月26日,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爆大队在广西工贸高级技工学校附近开展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设卡守点排查,排查出一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约30件,目前查处的烟花爆竹及货运司机已移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案例3:2025年12月22日,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爆大队联合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南江派出所开展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并接收相关查获的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各类零散烟花70箱(件),已暂存原富海烟花爆竹公司仓库,择期再进行安全销毁。

案例4:2025年12月23日,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爆大队联合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城北派出所开展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并接收相关查获的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各类零散烟花24箱(件),已暂存原富海烟花爆竹公司仓库,择期再进行安全销毁。

案例5:2025年12月23日,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爆大队联合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仁厚派出所开展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并接收相关查获的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各类零散烟花30箱(件),已暂存原富海烟花爆竹公司仓库,择期再进行安全销毁。

案例6:2025年12月26日,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爆大队联合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仁东派出所开展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并接收相关查获的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各类零散烟花4箱(件),已暂存原富海烟花爆竹公司仓库,择期再进行安全销毁。

案例7:2025年12月25日,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爆大队联合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环西派出所开展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并接收相关查获的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各类零散烟花48箱(件),已暂存原富海烟花爆竹公司仓库,择期再进行安全销毁。

案例8:2025年12月24日,福绵区应急管理局、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樟木派出所、樟木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在樟木镇调马村路段二队路口乡村小超市商铺内发现非法存放烟花爆竹2136件,经查,该商铺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目前,福绵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扣押,违法行为人辛某某已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案例9:2025年12月26日,陆川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珊罗镇新寨村某居民房内疑似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遂联合陆川县公安局、珊罗镇政府到现场核查。经查,在新寨村林某房屋内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产品84件,该批产品无流向标识,来源不明,现场无安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陆川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批烟花爆竹产品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10:2025年12月25日上午,玉林高新区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部接到玉州区应急管理局移交有关线索,在玉林高新区茂林镇长望社区一出租屋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玉林高新区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部分管领导带队,联合茂林镇政府、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玉东派出所和长望社区工作人员对茂林镇长望社区八姑百货自选店旁出租屋进行核查,发现该自建房一楼非法存储有闪光雷、鸿运当头等烟花爆竹共约240件。目前,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已被扣押,违法行为人已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11:2025年12月25日,容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容县公安局黎村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排查发现,杨某某在容县黎村镇其杂货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约90件,容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非法烟花爆竹物品进行扣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12:2025年12月25日,北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北流市公安局在民乐镇查处一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抓获违法人员3名。经查,陆某为准备过年售卖,于2025年12月从外地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在其车辆及家中当场查获28箱烟花爆竹(礼花弹900余个);徐某自2025年10月至12月期间,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运回北流市进行贩卖,并将烟花爆竹存储在林某提供的杂物房内,已经售卖了6000余元;林某明知徐某存放的是烟花爆竹,仍将自己老家的杂物房提供给徐某用于储存,为其违法行为提供条件。上述三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北流市公安局依法处罚: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林某行政拘留七日,陆某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13:2025年12月26日20时许,北流市公安局接到热心市民举报,称北流镇凉水井村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接报后,北流市应急管理局、北流市公安局一同前往举报地点开展排查。经查,举报线索属实,执法人员当场在该地点查获并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69件。目前,相关涉案人员核查及后续处置工作正在推进中。

案例14:2025年12月26日晚,北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北流市公安局在陵城街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排查行动时,成功查处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5件,同时依法查获涉案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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