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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应急管理部门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2026年1月26-30日)

2026-02-02 11:25     来源: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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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玉林市正在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26年1月26-30日,全市应急管理部门重拳出击,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违规制造、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检查批发企业5家、零售店(点)85家,发现问题隐患40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处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家;出动“打非”人员197人次,查处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案件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553件(箱),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案例一:开展旺季专项检查,重拳整治违规经营行为。

2026年1月26-29日,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分组赴兴业县、福绵区等地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3家,重点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超量储存、库外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超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非法运输到辖区外县(市、区)等重大问题隐患,同时向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好“禁燃限放”宣传工作。本次检查发现问题隐患7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项,责令现场立行立改问题3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份,处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家。

案例二: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扣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15件(箱)。

2026年1月30日上午,北流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北流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队在北流镇大燕塘村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发现并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1个,现场查扣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15件(箱)。

案例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人被行政处罚。

2026年1月30日,容县应急管理局、容县公安局六王派出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烟花爆竹产品30件,容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非法烟花爆竹物品进行扣押,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扣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430件(箱)。

2026年1月26日,陆川县应急管理局联合陆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马坡镇政府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在马坡镇发现并打击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扣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430件(箱)。

案例五: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扣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448件(箱)。

2026年1月30日,陆川县应急管理局联合陆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沙坡镇政府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在沙坡镇发现并打击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扣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448件(箱)。

案例六: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608件,1人被行政拘留5天。

2026年1月26日,福绵区应急管理局、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新桥派出所、新桥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在新桥镇发现某商店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现场收缴烟花爆竹产品608件,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处罚。

应急科普
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缺乏基本的经营安全管理,产品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将对周边构成极大安全威胁,一旦发生燃爆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

非法制造、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零售店,切勿向非法经营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

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提供非法制造、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线索。举报投诉电话:0775-2850768,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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